欢迎访问渤海商品现货网上营业厅!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用心服务-开户便捷  

谷城县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监督

时间:2013-01-29 09:07来源:网络 作者:李俊青 点击:

  春节临近,作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液化石油气,销量呈倍增态势。但在近阶段,湖北省谷城县质监12365投诉举报热线,却接二连三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在个别液化气站液充装的化石油气存在“不经烧”的问题。 据悉,二甲醚是一种气体燃料,一种可燃的化工产品,由天燃气或煤制成,价格低于液化气,热值低于液化气。二甲醚具有腐蚀性,对橡胶的腐蚀很大,如果掺混到液化石油气中,很容易将瓶阀橡胶密封圈腐蚀,导致液化石油气泄露,存在发生爆炸的重大隐患。

  此外,二甲醚与液化气混合后产生的混合气体会产生相应的有毒废弃物,过度吸入会使人产生头昏、恶心、胸闷等不良反应。2008年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在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针对老百姓反映的“民生热点”问题,结合省市质监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监督的通知精神,连日来,谷城县质监局开展了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通过本次检查及技术机构反馈的检测数据表现,谷城县10家液化气充装单位8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合格,2家液化气站存在掺入“二甲醚”问题。由于掺杂了一定数量的“二甲醚”,且含量都在10%以上,以至于在使用过程中,明显存在液化气“不经烧”现象。

  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液化气掺杂使假的问题,谷城县质监局表示,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基础,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顶风违法违规掺混二甲醚充装站进行严厉查处。同时,积极督促充装单位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进货验收台账,确保货源及充装活动有据可查,确保销售的气体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此外,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超过标准限量的,一律将充装单位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15台次,会同省质监局指定检测中心的液化气专业抽查人员,携带专用抽检工具,对全县10家正在运营的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了监督抽样,并送至湖北省质监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分隔线----------------------------
发布者资料
李俊青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4-01-24 08:01
版权所有:渤海商品交易网上营业厅 隶属于(渤海商品服务中心)津ICP备09013144号 地址:渤海商贸大厦101室
渤海商品交易所 邮箱:eboce@foxmail.com sitemap 站长QQ:228381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