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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召集煤炭、电力相关企业开会,征求《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该《办法》拟限制低热值煤炭进口,并对进口商设定准入门槛。根据《办法》,政府拟限制热值低于4544大卡、含硫量高于1%、灰分高于25%的煤炭进口;《办法》还要求,煤炭进口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须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在100万吨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进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 5月28日,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五大电力集团——中电投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联名上书发改委,反对拟限制低热值煤炭进口。政府的监管与限制,不应该着眼限制进口煤炭,更不应该着眼限制高硫、高灰、低发热量的“劣质煤炭”,而应该在制订严格的限制排污法律的同时,极大地增强监管和处罚一切违法排污企业的力度。 煤炭行业结束黄金十年黄金期,煤企陷入困境。由于近几年煤炭进口不断增加,有煤企认为国内煤炭市场因此受到冲击。五大电力集团认为,上述办法不符合市场规律,对环境保护作用很小。煤炭行业分析师黄腾在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国进口“劣质煤炭”最多、使用“劣质煤炭”最多的东南部沿海地区,并不是我国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反而是我国环境清洁地区较为集中的地方。因此,限制进口煤对改善环境的作用不大。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