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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交易所决定于2011年11月8日推出以下交易商品上市交易,内容如下:
上市首日交易时间:9:00—16:00(上市首日无集合竞价时间)。
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合约上市当日可提出交割申报。交割申报时间:16:00—16:15。
2011年11月8日晚夜盘集合竞价时间:18:50—18:59。
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合约主要条款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线型聚乙烯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吨,交割申报数量为5吨整数倍。
三、质量规定
1.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的线型聚乙烯树脂标准品质量标准:
2.替代品必须满足相应指定生产企业在生产该产品时相应指定牌号的质量标准。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线型聚乙烯,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牌号、同一等级的商品组成。
4.生产日期超过12个月的线型聚乙烯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5.线型聚乙烯交割的实物按照25公斤/袋标准包装,不计溢短。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线型聚乙烯,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及交割品牌的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011年11月3日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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