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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试点。”标志着渤海商品交易所国家级电子商务试点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渤海商品交易所将依托该项目利用现代化电子商务手段,立足现货、服务现货、提升现货,向社会提供完善的现货交易、结算、交收、物流监管、信息资讯和商品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搭建高效、安全的新型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切实服务于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目标是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现货商品市场。同时渤商所也将通过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力争树立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带动典范。 今年五月,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专项工作中,经过层层筛选,天津市将渤海商品交易所《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作为天津市城市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向国家发改委进行推荐。经专家组评审和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的评估,最终渤商所以《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被批准为国家电子商务试点项目。 (渤海商品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