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订原酒(崃岭)相关条款意见公告
时间:2014-07-30 08:31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论坛 作者:徐晓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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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拟对原酒(崃岭)电子交易合同、指定交收厂库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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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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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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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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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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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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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合同中新增交收替代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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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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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替代品为由四川省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生成的符合企业标准Q/WJJ0001S-2014《四川省文君井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附件七)的纯粮优级浓香型原酒的新酒,结算标准浓度为60%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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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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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交收厂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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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崃岭酒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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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崃岭酒业有限公司;
2. 四川省文君井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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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开征求意见,敬请广大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现货企业和业内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至8月11日,请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022-24466532
传真:022-24466707
邮箱:modayuan@boce.cn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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