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原酒(崃岭)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决定对原酒(崃岭)电子交易合同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最小申报数量调整为10公斤,交收申报数量调整为10公斤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调整为0.1元/10公斤,最小转存单位为1000公斤,转存数量为1000公斤的整数倍,交收办法中增加售后流程说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原酒(崃岭)售后服务操作流程》,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相关调整内容将于2014年8月18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