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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新疆枣电子交易合同、交收办法等相关条款的公告

时间:2014-10-10 08:46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论坛 作者:徐晓彤 点击:

  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松脂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决定对新疆枣(好牌)电子交易合同、交收办法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新增提货点概念并在交收申报、买方办理提货等条款中增加相应描述,调整买方交款中将快递费用统一金额与货款一并扣除,调整物流快递费用,具体参见附件。

  相关调整内容将于2014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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