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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进一步发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贸易功能,根据平板玻璃(沙河)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拟对平板玻璃(沙河)指定交收仓库作出调整,暂停原指定交收仓库沙河市沙玻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编号136),新增指定交收仓库沙玻玻璃物流沙河有限公司(编号318),具体详见附件。 现面向广大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现货企业和业内专家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请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022-24466532 传真:022-24466707 邮箱:modayuan#boce.cn(#替换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