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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下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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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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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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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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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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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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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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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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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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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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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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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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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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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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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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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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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交易日16: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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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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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灰分A d/%:≤13;硫分St,d/%:≤0.70;抗碎强度M40/%:≥80.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26;反应后强度 CSR/%:≥62;挥发份 Vdaf/%:≤1.5;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替代品:灰分A d/%:≤13.5;硫分St,d/%:≤0.75;抗碎强度M40/%:≥80.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35;反应后强度 CSR/%:≥55;挥发份 Vdaf/%:≤1.5;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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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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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指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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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交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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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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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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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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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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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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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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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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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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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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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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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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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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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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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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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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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焦炭,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合约中质量标准关于水分含量的规定,用于实物交割的重量计算,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实物交割过程中,水分含量超出7%的部分不计重量。
3.合约中质量标准关于粒度的规定,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超出8%的部分,由买方交易商按照交割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50%和卖方交易商进行结算;粒度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超出5%的部分,由买方交易商按照交割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90%和卖方交易商进行结算。
三、可替代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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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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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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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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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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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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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0.1%贴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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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分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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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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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0.01%贴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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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性 C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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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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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贴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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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后强度 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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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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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减少1贴水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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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