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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砂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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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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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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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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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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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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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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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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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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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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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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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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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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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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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交易日16: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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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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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色值(IU)≤90,其他指标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替代品: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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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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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指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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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交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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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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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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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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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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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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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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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吨(不足一吨按一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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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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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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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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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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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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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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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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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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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白砂糖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0公斤,每次实物交割最少交割申报数量为50公斤,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延期交割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标准品:色值(IU)≤90其他指标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国产白砂糖(国内原材料生产):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和截至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15日(含)交割,从当年8月份开始并逐月增加贴水,贴水标准为每月0.5元/手,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进口白砂糖和进口原糖国内精炼而成的白砂糖可以在生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用于实物交割,无升贴水。
2.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要求。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白砂糖,应当是同一品级、同一生产厂商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白砂糖《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为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
4.标准品和替代交割商品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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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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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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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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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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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分/(%):≥99.6;还原糖分/(%):≤0.10;电导灰分/(%):≤0.10;干燥失重/(%):≤0.07;色值/IU≤90;混浊度/MAU≤16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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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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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
(国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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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分/(%):≥99.6;还原糖分/(%):≤0.10;电导灰分/(%):≤0.10;干燥失重/(%):≤0.07;色值/IU≤150;混浊度/MAU≤16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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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水0.0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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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买卖双方交割申报配对成功后,买方可以提出协议交割替代商品的申请,协议交割替代商品的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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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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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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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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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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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分/(%):≥99.7;还原糖分/(%):≤0.04;电导灰分/(%):≤0.04;干燥失重/(%):≤0.06;色值/IU≤60;混浊度/MAU≤8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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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水0.1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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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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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分/(%):≥99.8;还原糖分/(%):≤0.03;电导灰分/(%):≤0.02;干燥失重/(%):≤0.05;色值/IU≤45;混浊度/MAU≤30;不溶于水杂质/(mg/k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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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水0.1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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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买卖双方协议交割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割细则》执行。
7. 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标准品的白砂糖,出库时白砂糖色值小于等于12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标准品进行交割结算;白砂糖色值高于120IU低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替代品(国标一级)的白砂糖,出库时色值小于等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大于190IU小于240IU的,色值每增加10IU(不足10IU的按10IU计),仓库(提货点)给买方每吨10元的补偿;白砂糖色值大于240IU时,仓库(提货点)承担赔偿责任。
五、指定交割仓库及升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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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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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交割仓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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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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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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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凌非华商仓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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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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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将根据情况对交割仓库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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