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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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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级聚酯切片(简称聚酯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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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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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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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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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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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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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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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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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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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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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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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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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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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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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交易日16: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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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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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交易日16:1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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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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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纤维级聚酯切片GB/T 14189-2008质量标准的半消光一等品聚酯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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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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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指定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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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交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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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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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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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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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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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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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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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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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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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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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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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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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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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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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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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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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聚酯切片的最小交割单位为30吨,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商品,应该是符合纤维级聚酯切片GB/T 14189-2008质量标准的半消光一等品或优等品聚酯切片。
2.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聚酯切片,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聚酯切片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聚酯切片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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